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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修改将参照《征收条例》,国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有望实现同价同权。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该通知明确,在《土地管理法》等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征收条例》)的精神执行。
但是,新颁布的《征收条例》适用于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仍然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导致了同样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与农村适用不同的法规,造成不公平。
农村怎么办?记者了解到,为了立法上衔接统一,以及统筹解决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问题,《征收条例》中的大部分基本原则,将会在《土地管理法》修改时参照适用。法律的废旧立新,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开始。
另外,《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但由于《土地管理法》中对“公共利益”没有明确界定,这导致一些地方只要说为了“公共利益”,就可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强制征收。一位参与了《土地管理法》修改稿研讨的专家透露,该法将会参照《征收条例》中对“公共利益”的规定,明确有关界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