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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对提前高调发布涨价消息,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进行严打。
通知提出,“五一”节日前后,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价格欺诈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奶、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动态,一旦发现市场价格出现明显异常波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配合有关部门通过组织调运、投放储备等政策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
通知还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价格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