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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米8600元起,类似这样的楼盘销售信息,让购房者对房价心里没底。下月起,全省将实施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规定指出,明码标价的内容有: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等;楼盘建筑结构、装修状况及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楼层、建筑面积、分摊面积等;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经营二手房的中介服务机构同样执行该规定。
在房地产行业,开发商“惜售捂盘”现象时有发生。今后,开发商必须在开盘前一次性公布房源和价格,实行“一套一标”,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标价为“最高价”,经营者可打折降价销售,但涨价须重新申报备案。
在商品房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商品房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消费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旦查实,将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昨日,省市物价部门召集多家房地产企业座谈,通报该规定内容,全省将于5月份出台实施细则。
不明码标价 取消从业资格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将启动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房管、工商、国土规划、物价等9部门将联合执法,检查开发商囤地、偷税、不明码标价等5类违规行为,拒不整改者将被取消从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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