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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价尚未全面执行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05-04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81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但开发商并未全面执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购房者渴望商品房价格透明,防止开发商和中介“坐地起价”,但对“一房一价”的可操作性尚有疑虑。

  记者2日在上海房展会上了解到,在参展的约150个项目中,除了期房价格未定外,虽然开发商声称已经“一房一价”,但现房也大多没有公布每套商品房的价格。只有几个项目的销售人员声称可在上海房地网上查询到价格,即已执行“一房一价”。而记者事后核实,销售人员所谓的“一房一价”并不是一个具体的数字,网上公布的商品房价格仍有20%的浮动空间,对购房者来说仍是一个均价的概念。

  还有一些楼盘的销售人员称,即便网上公布了“一房一价”,实际销售价格还是掌握在开发商手中,网上价格仅供参考。

  一些购房者对“一房一价”能否透明也心存疑虑——即便网上公布了价格,但20%的浮动空间还是很大。“比如说均价3万元/平方米,20%的浮动空间就是24000-36000元,这样的范围怎么能防止开发商坐地起价?”一位在房展会现场参观的观众告诉记者,“一房一价”是个好政策,但关键是要执行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也把二手房列入其中,可多家中介机构表示尚未接到通知。上海中原地产一位中介则告诉记者,目前二手房要做到“一房一价”就更难了,“房东可以随时改变报价,甚至取消挂牌,没有多少制约,因此二手房一房一价很难做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要求,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随后北京市则出台了实施细则,要求交易场所要在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或者张贴价目表,同时向购房者提供价格手册。

  “一房一价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控制乱涨价。”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部部长杨红旭告诉记者,政策的本意并非为了控制房价,因此“一房一价”对抑制房价作用并不大,但调价门槛提高对防范开发商“坐地起价”仍有积极意义。

  上海德佑地产研究主任陆骑麟认为,“一房一价”如果只允许开发商下调价格,不能上涨,那么很多开发商对项目的报价有可能会过高而偏离实际市场价,为其未来价格上涨做前期准备,这样“高报低开”的结果不仅让“一房一价”的政策形同虚设,反而会导致房价上涨,误导购房者。因此“一房一价”在执行中要严格,同时惩戒力度要大。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这对捂盘惜售、虚假销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将严格限制,但关键还是要看执行情况。如果严格执行,开发商‘饥饿式’营销将很难得逞。”中国房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称,目前开发商大都是“少批量多批次”的开盘策略,少批量推盘能够营造良好的销售势头,而且开发商也可以借此试水市场,更为灵活地把握消费者动态,适时调整后续的推盘数量和定价策略。据悉,上海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等已就执行“一房一价”进行政策细化,以确保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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