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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限价房转让手续费下调 1.5元/平米由转让方承担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05-04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72

  按照近日下发的《关于降低我市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从5月起将调整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特别是减免了部分住房交易手续费。本月起按照新标准,限价商品住房的转让手续费由现行的每平方米3元调整为1.5元。

  近日下发的《通知》规范了部分住房交易手续费标准,明确提出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定,经国土房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调整为1.5元,由转让方承担;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目前,本市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平均单套面积约在70平方米左右,如按70平方米计算,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在交纳契税满5年后上市时,交易手续费只需交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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