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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羞羞答答面对一房一价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05-05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52

  国家发改委日前要求,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那么,我市的执行情况怎么样呢?

  大连晚报讯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部分操作规范的开发商在5月1日前,就已经开始执行“一房一价”,并在销售现场显要位置进行了公示,另有部分开发商则于近日被动应对,将预售商品房相关情况展示在销售现场的角落,还有一些开发商尚未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更有甚者对“一房一价”毫不知情。

  记者在一家位于中山区的楼盘售楼处见到,包含价格、面积、户型、销售情况等信息在内的销控板醒目地竖立在入口处,一人高的黑色宽板上大小适中的白色文字十分清晰,让人站在门口即可对该楼盘的销售情况一目了然。“这个楼盘从今年3月开始公示销控情况,此次强制执行每套商品房明码标价,对我们的销售并未造成影响。”该楼盘的销售人员解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这样的售楼处不少,一些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早已公示楼盘的销控板。

  在实行商品房明码标价的开发商中,不乏“勉强应景”者。记者在一家知名楼盘的售楼处,经过仔细的查找,才发现“小巧”的长方形销控板被斜立在墙角处,前面还挡着其他物件,令人无法看到销控板的全貌。同时,由于该楼盘的开盘量较大,销控板又比较小,即使蹲在地上,距离一米,也看不清楚上面密密麻麻的数字。随后记者走访了多家楼盘发现,不少开发商执行了“一房一价”的规定,明码标价的销控板确实存在,但却多在不起眼的位置,与购房者玩起了“捉迷藏”。

  经过几天的暗访,记者发现,我市仍有一些开发商没有提供明码标价的公示牌。在一家楼盘售楼处,记者并未发现公示的房屋价格,当问及售楼人员某套房屋价格时,售楼人员边查看一个大文件夹中的表格本边告知记者:“对不起,这套已经卖掉了,14层还有和这套一样户型的,只是单价稍微贵了一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售楼人员告诉记者,并未得到公司部门领导关于“一房一价”的通知,售楼人员人手一份的价格目录是目前最新的楼盘价格,当购房意向明确的人咨询时,可告知户型、得房率、价格、销售时间等细节。

  据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要求,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一房一价”规定的出台,对防止开发商“坐地起价”具有积极意义,可以严格限制捂盘惜售、虚假销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但是目前开发商未能全面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与监管不到位有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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