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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比照中央公开三公经费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05-05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77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会议强调,财政预算公开还不够细化,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

  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和2010年度中央财政总决算要公开到“项”级科目。2011年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都要公开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中央决算草案后,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部门决算。

  要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中央财政2010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开。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要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

  会议要求,对公开的财政预决算要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并与预决算同时公开。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完善了职业病诊断制度。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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