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国土部:不落实保障房用地 相应扣减“计划指标”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05-06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51

    据报道,国土资源部在昨天(5日)公开的《关于下达〈2011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凡是没有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求的,将相应扣减所在省(区、市)的计划指标。”

  2011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显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量比去年(2010年)略有增加,国家只预留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指标,其余计划指标全部下达地方。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优先安排民生建设用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实施计划指标单列,严禁向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供地。




郑重声明:
  • 1、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本网站信息,转载时请必须注明文章出处:菏泽房产网(菏房网),如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引用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菏泽房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保护菏泽房产行业原创内容版权,遵守互联网行业自律。

上一篇:年内商品房价或进入相持阶段 房价走势或现分化
下一篇:叶檀:谁说房产税不能降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