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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十二五”期末,河北全省的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0%以上。
5月8日,河北省召开《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草案)》和住房保障制度论证研讨会。根据会议,《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即将出台,河北省的住房保障工作将有法可依。
据悉,该办法规范了六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特别强调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做到应保尽保,对其他城镇住房困难居民予以适度保障。
这六个方面的内容为,界定了城镇住房保障的范围及内涵,明确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障格局,强化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了住房保障的准入程序,规范了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设定了住房保障的退出机制等。
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河北省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4类保障性住房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种补贴方式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其中,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采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进行保障;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采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限价商品住房的供应对象则由各市、县根据当地的实际来确定。
此外,河北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多渠道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重要措施,纳入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范围。到2012年底前,将全部完成城市、国有煤矿、工矿、林区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到“十二五”期末,河北全省的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0%以上。
此前5月5日,有关负责人亦透露,今年国家下达的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38万套,比去年建设量增加一倍多。目前河北省已确定建设项目994个、40.2万套,为中央下达责任目标的114.8%;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3.1万套,占责任目标的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