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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在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应、土地储备交易、土地执法和土地利用评价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现状:良好效益与大量闲置并存
调查统计显示,江夏区“十一五”期间土地利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用地需求总量激增。
“十一五”期间,江夏区用地规模总量是“十五”期间的2.2倍,基本实现了“一个优先、两个倾斜”(优先保证项目所需的土地供应,用地向工业项目倾斜、向重大项目倾斜)的重要决策。
其中,工业项目用地规模不断增大,比“十五”期间增加1058.6871公顷,增幅为209.70%;经营性项目(住宅、商服)用地规模增加891.7447公顷,增幅比例为207.61%。
二是土地出让效益可观。
江夏区土地市场交易于2003年起步,2006年仍处于探索阶段。从2007年起就基本走上正轨,到2009年,土地交易量和土地收益处于持续攀升阶段,2010年略有回落。“十一五”期间,全区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97宗,出让土地总面积1798.4993公顷,成交总额116.7018亿元,实现政府收益78.3633亿元。
三是土地资源闲置增多。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开工或建成面积只占已供地项目的62.49%,而完全未动工项目面积占已供面积的37.51%,未动工的项目高达92个,占审批项目总数29.4%。甚至连“十五”审批的138个项目中,还有2个涉及面积24.60公顷的项目尚未动工。这不仅使得原本紧张的土地资源浪费在闲置之中,还直接影响下一阶段的新增建设用地报批。
四是违规用地宗数下降。
通过查处用地违法行为和建设土地管理长效机制,2006年-2007年期间,江夏区违法用地宗数呈大幅下降趋势,下降了83.69%。2007年-2010年期间,违法用地宗数变化较小。2007年-2010年期间违法用地总面积依次下降了75.76%、24.27%、90.12%,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依次下降了88.14%、39.11%、81.80%。
问题:供需矛盾、手续繁琐与监管缺位交织
当前,江夏区正处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阶段,资源、环境与发展的问题尤为突出,这就为作为政策工具的土地利用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十一五”期间江夏区将“项目兴区”确立为战略目标,以下问题更加突显:
区域经济发展过快,供需矛盾突出。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十一五”期间,江夏区共引进项目149个,协议投资489亿元。而全市900公顷的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难以满足各项建设需要。由于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就不可避免地或多或少要占用耕地。2010年,全区未利用土地为2829.89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40%,而可供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仅50公顷左右。另外,项目用地闲置现象突出也是一大原因。
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审批手续繁琐。
由于工作机制所限,各部门尚未实现协同办公、同步审批,用地业主还需要挨个部门送材料,逐个部门等批文。据不完全统计,用地业主要通过近百家单位(科室)盖章,才能办理好全部手续,这往往需要花费几个月时间。
规范管理落实不力,后续监管缺位。
土地出让收入是用来进行土地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部分用地经过湖北省政府批准进入市场,却未按合同约定的事项按期缴纳出让金,存在拖缴、欠缴,影响了建设资金的周转,还有可能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共有14个用地项目,累计欠缴土地出让金15.88亿元。
合法用地意识淡薄,违规行为频出。
“十一五”期间,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计108宗,但执行到位的比例很小。这些违法现象主要表现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对滞后,导致建设用地出现了未批先用、少批多占和边报边用的现象;个别乡镇政府、村级组织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通过租用农村集体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基层土地部门、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等部门配合不力,往往以罚代处。
建议:严格土地规划管理,合理开发国土资源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更新土地利用管理理念,加强土地规划指导作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重点加强闲置用地、转而未供土地的清理力度;规范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加大土地平整力度;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联网审批和土地网上招拍挂。
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实现土地资源科学利用。必须坚持合理供给、有效制约和正确引导新增建设用地原则。结合江夏区自身的特点,应重点立足于旧城改造,合理安排各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
三、明确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应将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纳入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业项目用地批前、建设中和建成后全程监督,同时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管理。
四、严肃土地市场法纪法规,提升土地执法监察水平。国土资源部门与规划部门、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等部门加强协作,进一步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强化部门严格执法,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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