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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公租房装修标准不超过每平方米千元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06-08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74

    市建交委近日公布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室内装修的暂行意见,对于成套小户型住宅和成套单人型宿舍公共租赁住房,卧室应当配置分体式空调,室内装修原则上标准控制在600-800元/平方米,对于供应对象为引进人才等特殊的公共租赁住房,装修造价可适当放宽。根据要求,今年5月10日前室内装修工程尚未开工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按照该意见实施,有效期为2年。

  在配置标准上,成套小户型住宅和成套单人型宿舍公共租赁住房的固定家具和固定设备应配置到位。其中固定家具指橱柜、壁柜等,固定设备则包括燃气灶或电磁灶等。卧室应当配置分体式空调,起居室、餐厅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床、沙发、储藏柜、桌椅等活动家具以及电视机、微波炉等活动家用电器作为选配内容(选配家具必须达到国家环保有关规定)。非成套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参照《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篇)设计导则(试行)》并根据厨房、卫生间等功能空间设置情况确定基本配置标准。

  室内装修方面,成套小户型住宅和成套单人型宿舍的室内装修工程平均造价,原则上控制在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0-800元(包含空调器等固定设备和固定家具);非成套宿舍的装修价格控制在每平方米600元以内;对于供应对象为引进人才等特殊的公共租赁住房,装修造价可适当放宽,但宜控制在每平方米1000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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