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
在淄博,如果你拿着开发商手写的首付款收据到银行申请房贷或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肯定是要吃闭门羹的。该市率先统一规范了房屋贷款首付款收据使用,规定贷款必须提供地税部门监制的预收款收据 (机打),既保护了购房者权益,促进了税收管理,又从源头上降低了“骗贷”风险,实现了多方共赢。淄博市地税局税管一科副科长龚德志告诉导报记者,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自制收据收取房屋款项的情况 普遍,导致了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延压申报税款甚至偷税。他介绍说,购房者需要缴纳多种代收费用,包括暖气、煤气、有线电视开户等配套费,房屋产权证工本费、测绘费、交易费、土地证工本费,契税、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等,这些代收费用金额多不在税务发票金额中体现,而是通过开具收据的形式收取。交纳的各项代收费用中,除契税、房屋维修基金两项费用先由房地产公司开具收据、后换得正式票据外,其他各项费用购房者手中自始至终只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收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只就房屋价款部分给购房者开具正式发票。购房者购买的车位(库)、储藏室等,因不需办理产权证,也不能取得正式税务发票,对购房者来说存在很大风险。为此,淄博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管理的通知》和《2010年淄博市地方税收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要点》两个规范性文件,将房屋贷款首付款收据必须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房地产《预收款专用收据》列入综合治税的重要内容,要求银监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管理,规范房屋贷款预收款专用收据使用。2009年年底,淄博市在沂源、桓台县地税局率先开展试点,从试点情况看,实行预收款收据管理有效破解了房地产业税源控管不到位、税收迟延申报的问题,提高了房地产业税收的控管质效,对购房者的权益进行了保护,同时也为金融机构降低了“骗贷”风险。桓台县地税局局长孙丕胜表示,2010年1至3月,全县房地产行业税收累计入库4580万元,同比增长278%。其中营业税入库2400万元,同比增长187%;土地增值税累计预征469万元,同比增长201%;清算入库1359万元;企业所得税累计预缴142万元,同比增收90%。同时,对购房者而言,其权益受到了保护。对各银行而言,严格执行贷款准入条件,从源头上降低了“骗贷”的风险。税务部门为商业银行提供借款人的纳税情况,供商业银行了解借款人经营情况和真实财务状况,全面分析借款人偿还能力,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现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