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重庆:13名别墅业主未交房产税被曝光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11-24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53

   记者近日从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重庆房产税征收规则,10月31日为存量独栋别墅业主缴纳房产税最后时限,截至目前尚未申报纳税的13名别墅业主及房产信息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被曝光。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近日发布《关于责令限期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通知》称,根据《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2011年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期为10月1日-31日,请仍未申报纳税的纳税人,于2011年11月25日前,主动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与此同时,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别墅业主武险峰、桃都山庄业主王伟民、威尼斯印象业主刘红、高山流水F区业主何小川等13名未申报缴纳房产税的13名别墅业主及房产信息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被“曝光”。

  据了解,经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仍不申报纳税的,重庆地税机关将依法采取提请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房产税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1月28日,重庆、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城市启动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重庆从10月1日起对全市3400余套存量独栋别墅开始征收房产税。按照规定,重庆主城区内拥有独栋商品住宅产权的纳税人须于2011年10月1日-31日,向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主动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其中,独栋别墅房产税税率为三档:交易价高于主城区商品住房均价的3倍以下,税率为0.5%;3-4倍的,税率为1%;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同时,今年1月28日以前购买的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郑重声明:
  • 1、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本网站信息,转载时请必须注明文章出处:菏泽房产网(菏房网),如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引用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菏泽房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保护菏泽房产行业原创内容版权,遵守互联网行业自律。

上一篇:济南廉租房租户收入超标10元被劝退 当事人喊冤
下一篇:上海楼市预计将“温和”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