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厦门保障房分配双轨制遭质疑 公务员与厦大教师优先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2-08-23 00:00: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 2751

    “那些房子,还有很多没有入住。”胡颖(化名)对本报记者说。

    8月18日,厦门,华灯初上。胡颖遥望着万达[简介 最新动态]广场后面不远处的数栋高层住宅,眼神复杂。

    黑夜中,这个被称为“高林”的小区灯光寥落。它们的位置,就在厦门岛临海的边缘,过海,就是岛外了。

    高林社区是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的主要房源之一。而胡颖,则是厦门第五批880户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者,当地一名普通的私企员工。

    今年5月份,当被告知自己想要的岛内房源“已经没有了”时,胡颖心里凉了一截。她听说,厦门海关、厦门大学等公务员、事业单位有职工却分到了高林的房子。

    “凭什么他们可以优先选房?”从那时起,胡颖和其他800余户申请家庭,就不停追问。

    本报记者实地调查显示,在厦门,普通居民与公务员、事业单位以及高校等单位人员确实存在不同的保障房申请渠道,而所有的申请人都共享全市保障房房源。在不同的分配渠道下,申请资格、轮候时间均无法统一,导致部分不公平现象出现,最终引发了一些申请者对保障房分配“双轨制”的质疑。

    苦苦等候的申请者

    胡颖说,申请人最为关注的是岛内房源。根据厦门市保障办官方网站信息显示,目前可供分配的岛内房源包括高林社区、湖边社区等。

    “岛内岛外有很大区别。”胡颖解释,在厦门,岛内资源充裕,交通、医疗、教育等配套齐全,而岛外,配套完全跟不上。连接岛内外的四座大桥和一条在建隧道,也并未让人有到岛外安家的欲望。

    从年初开始苦等,等不到通知的胡颖和同样是申请者的沈建(化名),于3月开始在厦门市建设局的官网上咨询,提问的核心是“第五批保障性商品房是否还有岛内房源”。

    建设局的答案几经反复:从3月份的“房源较多”变成5月份的“房源很少”直至“没有岛内房源”。与此形成反差的是,厦门公务人员和厦大教师的保障房配售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6月8日到6月10日,厦门市保障住房网公布了273名公务人员选房结果,结果显示,273名公务人员的门牌楼栋集中在金益三里、高林一里、高林三里,全部都在属于岛内的湖里区。而这一批公务员中的100多户,是与胡颖等第五批申请者一样,同在2011年7月1日到12月31日申请的。

    与此同时,厦门大学教师的保障房配售亦在进行中。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公开资料显示,7月份,厦门大学开始第二批、第三批保障性商品房的配售工作。厦大内部网站对此进行了公示。

    厦大一位不便具名的老师告诉本报,周围的同事已有陆续入住保障性商品房的,“基本上符合资格的申请者都能分到岛内的房子”。

    从朋友处辗转知悉此事,胡颖等申请者感到强烈的不公。“等了这么久,结果什么都没有,连买商品房的机会也失去了。”沈建说。

    据本报了解,厦门市保障型商品房定价为7200元/平方米(每上一层增加200/平方米),这与周边近20000元/平方米的房价相去甚远。

    “岛内”房源统计差异

    岛内房源到底有多少?

    根据当地官方数据,自2006年以来,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已安排建设16个项目共25536套,扣除湖边花园C区(停建)924套、五缘公寓人才房616套,实际可分配房源23996套,其中保障性商品房2165套。

    沈建等根据政府实际公示数据计算,岛内保障性商品房源总数为2094套,公务人员和厦大已公示的配售套数是550套,社会申请人员的配售已公示套数是939套,也就是还剩余605套。

    对此,沈建对本报记者称,第五批保障房申请者有一个诉求:要求政府给出这605套岛内房源的去向。

    然而,这与官方口径有出入。

    本报记者从厦门市住房保障办获得的最新资料则显示,厦门保障性商品房岛内房源社会人士申请已选房约1023套,公务人员已选房518套,此前已给厦大403套,据此推算,则可供分配的岛内房源仅剩150套左右。

    这个数据,相比之前建设局给申请者的回复数据,增加了不少。此前建设局回复申请者称,岛内共安排保障性商品房源2094套,其中,面向本市居民向居委会申请的保障性商品房为977套,本市公务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的保障性商品房为714套,厦大教师申请的保障性商品房为403套。

    沈建说,“社会普通居民、公务人员、厦大教师的保障房名额比例是大约9:7:4,比例明显不合理”。沈打听到,公务员体系即使有多余房源,也只能在他们的渠道里“囤着”,不会放出来。




郑重声明:
  • 1、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本网站信息,转载时请必须注明文章出处:菏泽房产网(菏房网),如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引用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菏泽房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保护菏泽房产行业原创内容版权,遵守互联网行业自律。

上一篇:多地保障房深陷“质量门” 广东质量倒数第二
下一篇:沪7月房价创历史新高 官方称将引导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