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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求解保障房分配:权力阶层也应进入轮候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2-09-06 00:00: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 2725

    “这是赤裸裸的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对于权力阶层频频私分保障房,9月4日,著名社会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孝正语带愤慨地说。在他看来,住房商品化克服了福利分房带来的腐败,但现在似乎又要重回旧路。

    在分配制度未发生根本性改变的局面下,保障房权力寻租事件在各地上演。

    公权追求私利

    世界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于2011年启动。核心是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兴建3600万套保障房,到2015年前,让2.18亿个城市家庭中的近五分之一,住上有政府补贴的住房。

    面对庞大的保障房建设任务,许多省市开始允许企事业单位建设保障房,解决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困难。正如太原保障房建设那样,许多国企“纷纷搭上中国保障房新政的‘顺风车’,努力抓住分享集体蛋糕的最后机会”,企业建房正在沦为“福利分房”。

    2011年,中央给山西省下达了开工41万套保障房的计划。太原市作为省会城市,2011年的任务是开工新建4.1万套保障房。这是太原市过去一年商品住房销售面积的2倍。

    为完成保障房开工率的硬任务,2011年4月下旬,山西省就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允许各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

    于是,在太原市保障房开工列表里,出现的是太钢、晋机集团、太原影机厂、太原酱菜厂、太原矿棉厂等国企集资建房的项目,它们占2011年太原保障房开工量的60%以上。有企业甚至不惜将厂房拆掉,盖数百平米一套的“职工宿舍”。7月底,太原市又确定了16个保障房建设项目。赫然在列的是太铁、太化、太药、晋东国有资产管理处、市税务局印刷厂、地勘院西院等,几乎全部是集资建房项目。

    广东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2011年6月下旬公示了《2011年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项目统计表》,数据显示,广州地铁公司、广州建筑集团、广州市政公司、番禺海关等8家广州企事业单位计划利用自有土地建设13395套保障房,占广州2011年全年保障房建设任务总量的15.7%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告诉本报记者,他是赞同企业集资建房的。前提是企业参与市场化拿地竞争,土地价格不低于市场平均交易价格。建成后的房屋以成本价销售给符合保障房购买条件的员工。同时,这部分自建房应列在保障房计划之外。但现实通常是公权单位和地方政府进行交易,对公众权利粗暴掠夺。例如,清华大学自建房沦为变相的权力与资源的分配。

    堵住权力的漏洞

    随着保障房的大规模建设,分配问题越来越多的暴露出来。不仅仅是沦为福利房的企业建房行为。

    近日,河南省项城市公示的经济适用房名单遭到质疑。该名单显示,有42名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被获准申购经适房。此外,申购人名单中,许多是在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公安局、工商局等政府机构任职。

    近年来,与经适房有关的丑闻屡见不鲜。武汉市摇中6连号,湖北老河口市摇中14连号,随洲市摇出10连号……最终被证明都是公权者幕后操纵的结果。深圳市经济适用房桃源村三期[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业主不乏驾驶宝马、奔驰、奥迪等名车者,陕西省榆林市经济适用房金阳小区停满各种名车、高档车,致使道路不通,郑州市直机关以经济房名义“团购”126套豪宅……

    “对于种种乱象应该一查到底,永久取消这些人的申购资格,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曹建海说。他建议,不管是公务员抑或是国有企业员工,若申请保障房,都应该进行统一资格审查,进入社会轮候。

    以政府计划手段为住房分配主要方式存在缺陷,而通过市场手段来分配也同样存在问题。曹建海认为,保障房制度是不可能取消的,但唯有加强监督,才能使其高效。公务员分房,机关自建房必须纳入公众监督。信息公开化才能实现公平。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核心问题在于保障房究竟有没有获利性。如果收益全部归政府所有,可堵住获利漏洞。他还建议,保障房应该建得小一点,不那么舒服,如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的保障房都是救济性的房子。这样特权阶层才不会逐利保障房。王小广和经济学家茅于轼的观点相似,但早年茅于轼的观点遭遇普通民众的激烈质疑。

    周孝正指出,惩治腐败,必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在保障房领域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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