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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红林在自己承包栽植的林地里查看树苗。
辛辛苦苦劳作4年,看到持续栽植的几十万株油松、刺槐在以往杂草丛生的上千亩荒坡上扎根生长,荒地承包人梁红林不禁喜形于色。然而今年后半年,县林业部门发放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时,他却只领到18亩地的补偿金180元。
辛苦4年,千亩荒山披绿装
10月16日上午10时许,秋雨过后,地上湿漉漉的。天水市清水县新城乡四合村村民梁红林站在自己承包的村东头大屲梁油松和刺槐林地中,看着苗木长势喜人,从未有过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2009年,按照国家林权改革政策和有关法规,经过新城乡四合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位于本村李家峡集体所有的200亩松树林和千亩荒坡以1000元的承包价给村民承包,最终,梁红林将其承包了下来。同年2月25日,梁红林和四合村委会签订了“林地承包合同”,当时协议书上注明承包面积为798.5亩,承包期限为70年。2010年10月18日,村委会和梁红林前往县公证处,将这份合同进行了公证。
梁红林的“林权证”上承包的林地总计1344亩。记者问及“林权证”上总亩数与承包合同上的亩数为何出入很大时,梁红林说:“当时签承包合同,村上只是目测评估,实际亩数应该以‘林权证’上的为准。”
手续办齐后,梁红林多方筹资对所承包林地进行了绿化,共栽植油松、刺槐近30万株,4年下来,他雇人栽植的苗木存活率达80%。看到昔日的荒山荒坡如今绿油油的,梁红林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债台高筑,渴盼补助款救急
“造上千亩林木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太难。”想起4年前走出的第一步,梁红林说,“青壮年出门打工去了,雇工不少是老人,光雇人工就是个大难题。”
据他讲,当时为了造林,他花掉了家里的多年积蓄,还是筹不齐人工钱,于是,便卖了家里唯一的一辆农用车。即使这样,这些年来为造林他还是欠下了6万多元的债。
去年,当他再次因造林陷入困境时听到一个好消息:按照国家政策,2010年、2011年两年的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要发放了。他算了一笔账,几年下来栽植的1344亩油松、刺槐林中,有1114亩属于公益林范畴,按规定他就能领到11140元的补偿基金。这样一来,他欠别人的钱也就能还上一部分了。他希望这个政策能变成现实。
怪事发生,千亩林地补偿180元
但令梁红林没有想到的是,一桩怪事发生了。
去年年底,村委会在公益林农户登记表册时,梁红林意外发现他的名下只造了18亩,他及时找村委会和县林业局等部门,将错误上报的18亩进行纠正。随后,村委会给乡政府上报的新表册中,把他领取补偿基金的林地面积由18亩更改成了1114亩。
今年7月份,梁红林拿着自己的“一折通”到清水县农村信用合作银行查询时得知,他的“一折通”中只有180元的补偿金到账。补偿差距如此悬殊,梁红林去四合村委会、新城乡政府、县林业局询问得知,乡政府是按四合村委会所造的旧表册上报县林业局的,那180元就是其18亩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梁红林对这个结果十分困惑。
上报出错,万元补偿进了别人账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记者采访了当时村里负责公益林登记造册事宜的四合村委会主任赵世明,他说,第一次村委会对村里的公益林登记造册时,梁红林名下为18亩,最后梁红林发现他承包的应该为1114亩,村上及时纠正,重新登记造册上报新城乡政府。赵世明认为村委会应该责任不大。
而新城乡政府办公室魏主任则告诉记者,乡上只见到四合村委会上报的该村公益林发放补偿基金的旧表册,梁红林公益林亩数只有18亩;同时,发现村委会上报乡政府发放公益林补偿基金的数字出错后,梁红林仅去县林业局更正,未到乡政府更正。因此,他个人认为四合村委会、新城乡政府都有责任。
魏主任说,就此,新城乡政府和县林业局联系,将梁红林公益林的亩数更正为1114亩。由于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通过“一折通”的方式发放到农户手里的,除已领取的18亩180元,梁红林应领取的10960元公益林补偿基金已打到了该村其他94户农户的“一折通”上面,这些钱大多已被农户用了,现在要重新收回来的可能性很小,这部分钱只能在以后发放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时设法弥补,能补多少便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