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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宏进离婚案一审宣判 准许离婚房产不分割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12-21 00:00:00   来源:北青网    点击: 2754

    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前主持人方宏进离婚案,日前由海淀法院复兴法庭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准许双方离婚,同时判决夫妻共同财产暂不分割,女儿方贞由母亲抚养,方宏进每月给付1800元抚养费。

    方宏进近日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起因是其女儿方贞在微博中爆料方宏进未尽抚养义务,离家多年抛妻弃女。针对女儿的微博方宏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女儿是受人唆使”。

    方宏进离婚案12月1日在海淀法院复兴法庭再次开庭,12月15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昨日方宏进妻子于红伟的律师王杰证实了方宏进离婚案一审已经宣判。

    一审法院判决:夫妻两人因感情破裂准予离婚,二人婚姻期间财产暂不分割。离婚后女儿方贞判由母亲于红伟抚养,方宏进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直至方贞年满18周岁。法院裁定方宏进有过错行为,所欠债务系个人债务,全部由方宏进承担。

    王律师昨天表示,目前于红伟正在上海陪女儿方贞读书,其已明确表示将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于红伟的律师正在准备上诉状。

    王律师告诉记者,于红伟上诉的主要内容是对一审判决未分割双方财产和每月判决方宏进给付其女儿1800元抚养费不满。王律师称,方宏进的女儿方贞目前就读于上海一所私立中学,每年的学费就要十几万元,法院判决方宏进每月支付其女儿1800元抚养费显然与其女儿每年的学费相差甚远。对于方宏进与于红伟的夫妻财产情况,王律师表示财产情况比较复杂,他们将在上诉状中予以陈述。

    于红伟本人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虽然法院在方宏进债务等方面判决公平,但方贞面临着高考及出国留学等人生重要转折,所需费用很大,而自己收入又不多,因而对于法院判决方宏进每月支付1800元抚养费及北京房产暂不分割提出异议。于红伟表示,她希望能拿到夫妻共同财产——北京房产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用于供养女儿读书,“为了女儿健康成长,将来受到良好的教育,将继续上诉。”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昨晚记者电话联系了方宏进,其表示该讲的就是那几句话:“现在正在和律师准备资料,目前已经掌握到了新的证据,准备上诉。一切将继续走法律程序,所以,在这之前对于此事不作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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