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房合适吗 买房首付最低多少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12-23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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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奋斗到蜗居,再到裸婚,我们知道光有爱是不行的,还得有房子。可是面临房价日趋上升的同时,我们无法做到淡然。到底什么时候该买房子?现在现在买房合适吗?买房首付最低多少?小编这篇文章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同时还告诉你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让你谨记买房子应该知道的知识。
一、现在买房合适吗
目前买房合适还是租房合适?无论已经买了房的还是正在观望者都很关注这个问题。最近有人做了以下的分析,仅供大家参考:
适宜租房人群——刚毕业的大学生
刚踏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渴望独立的生活,希望拥有自己的天地,不少人甚至在毕业前就开始找房子了。年轻人没有理财的经验,到底应该尽早买房还是先租房过渡,常常难以定夺。其实,仅从经济角度考虑,判断买房租房哪个更合算,简单的办法是比较资金回报率。
我们不妨以一套总价为30万元的房子来计算一下资金回报率:
当此套房子每月租金是1000元,则该套房子的年租金回报率是4% ,即1000×12/300000=0.04
当月租金是1500元,则该套房子的年租金回报率是6% ,即1500×12/300000=0.06。
适宜买房人群——小夫妇
相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小赵夫妇工作已经4年之久,两人月收入在10000元左右,由于两人均是外地来京人口,在北京一直是租房居住,每月的租金为1500元。今年3月份,小两口计划买房,家里人也表示支持,愿意给予10万元作为支持,再加上自身15万元的存款,小夫妻俩有25万可作为购房前期款。但由于加息影响及预期,小两口一直犹豫不决,不知是否该购房。
按照目前国际贷款购房的一个基本原则,月还款额占月收入的30% 是比较合理的,一般不应该超过40%。为此,根据小赵夫妇的实际状况,其贷款购房的额度在45万到50万是比较合适的。具体操作如下:以贷款利率5.51%,贷款期限15年,贷款金额45万元计算,小赵夫妇每月需还款3679.26元,月还款额占月收入比为36.79%,属于合理区间;以贷款利率5.51%,贷款期限20年,贷款金额50万元计算,小赵夫妇每月需还款3442.26元,月还款额占月收入比为34.42%,也属于合理区间。
由于小赵夫妇目前已经拥有15万的储蓄,家人还会支持10万,同时自身的经济收入状况也比较可观和稳定,短时间也没有购车计划。为此,综合考虑小赵夫妇的购房能力,其购房总价可以在60万-70万左右。美丽家园房宫萍分析建议小赵夫妇类型的人群应放弃租房,而转入买房。
小赵夫妇一年的租房成本为18000(1500×12)元,15年的租房成本为27万(18000×15),同时这种成本的支出是属于消费性支出,随着消费的终结不会产生任何价值。如果购买一套65万的房产,首付20万,贷款45万,年限15年,则15年的还款利息支出为212267.51元,相比15年的租房成本少支出57732.49元,并且这种利息成本的支出是源于价值积累而产生的,也就是在成本付出后的一定时间内,房产仍然存在于你投资的价值。
二、买房首付最低多少
新房和二手房的贷款首付不同,2手房首付一般你就按房子全款的1/2准备就行。新房差不多是房款的20%。据了解首付最低付款一般是30%,新房也是,但是少数楼盘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做到了20%,开发商要求你到指定的银行才会放款,或者地段好一点的小户型也可以低点首付。
二手收房的话,所说的一般最低是30%,指的是房子评估值的30%,可能评估值比你的交易值要低,那么你的首付就比30%的总房款要多,再说了二手房交易本身的费用是不在房价里面,所以尽量准备多点现金好安排事情。二手房的首付款=成交价-本房平米评估价x房本面积x70%(一般商贷个人都是能贷7成)+契税印花税及根据房产产权情况不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加上贷款手续费
三、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3、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在案件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符合约定。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但是,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买受人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对此,买受人应该据理力争,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
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但是,实际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买房人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不宜太长。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如:365天以上,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买受人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 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依照此规定,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了延伸、扩张。但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政府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9、关于不可抗拒力。
签订合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指自然灾害,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大解释,否则,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出卖人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买受人最好不要同意:非出卖人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小结:希望大家看了这篇文章之后都能够对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或多或少有所了解。至于现在买房合适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见解,希望大家都能够分享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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