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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提供虚假疾病证明申请限价房 5年不得申请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12-27 00:00:00   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 2843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 女子舒某家申请购买限价房资格获批后,提供其父的虚假疾病证明材料,试图通过“大病优先”获取优先购买资格。东城区房屋管理局核实舒某资料造假后,取消其购买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舒某不服起诉至法院。昨天记者从东城法院获悉,法院驳回了舒某的诉求。

    去年3月,舒某与父母作为申请家庭申请购买限价房。当年6月,获得限价房购买资格。同年7月,舒某又向相关部门提交了其父患有慢性重症乙型肝炎并肝硬化腹水晚期的《疾病证明书》。相关部门经初审、复审后,同意将该家庭申请资格变更为“大病优先”,并在同年11月由相关部门备案。

    今年8月,王四营限价商品房准备摇号,舒某登记参加摇号。在此期间,东城区住保部门进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复核,并向医院发函核对其父《疾病证明书》的真实性。不久,医院回复称,舒某父亲的《疾病证明书》是虚假证明。随后,和平里街道住保部门约谈舒某,舒某承认提供虚假材料的事实。

    今年8月25日,东城房管局对舒某发出通知,称舒某家在申请限价房购买资格中弄虚作假,并提供虚假《疾病证明书》,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取消其购买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舒某不服该通知,将东城房管局起诉至法院。舒某称,她在收入、资产等方面完全符合限价房购买标准,理应获得购买资格。至于其部分材料虚假,只能影响优先配售的获得,不能作为取消其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的依据。因此,舒某请求法院判令东城房管局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她可以购买与王四营限价商品房位置相等、价格相等的限价商品房。

    庭审中,东城房管局辩称,舒某承认有夸大病情、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取消了其家庭的申请资格。

    法院审理认定,舒某家在本次限价房申请资格审核后,为骗取优先配售资格,提供了虚假的《疾病证明书》,其行为不仅违背诚信申报原则,还扰乱了限价商品房的房屋配售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予以制裁。东城房管局作出的决定,证据确凿,适用规范性文件正确,亦不违背公平、公正的社会原则,具有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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