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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方式从“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今后将鼓励并引导具有稳定就业、有较强改变自身条件能力的年轻家庭先通过公租房来解决过渡性住房困难。而本市不会取消出售型保障房,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出售型保障房将优先配售家庭成员中有60岁以上老人、重残人员、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等情况的主要六类“优先”家庭。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了解到的。
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卫爱民、李军等提出的有关保障房的建议,如“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应该认真落实中央的租售并举、以租为主的政策” 、“调整北京市限价房申购准入标准”等,得到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答复。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北京市“十二五”规划建议,北京市需优化住房结构,建设多元化的住房租赁体系,积极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引导群众通过租赁形式解决住房问题。
上述负责人表示,本市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总体思路,将保障房供应方式从“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大力发展公租房,并提高了公租房的建设比例。2011年新开工建设、收购保障性住房已达23万套,公开配租配售的保障性住房10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占60%以上。 “新增加的保障房类型公租房,本身就是为了扩大保障房覆盖面而设。”上述负责人还强调,朝阳区目前进行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租房、限价房申请“四表合一”做法,将在全市推行。
而对于卫爱民代表提出的“向刚工作不久的年轻白领提供公租房比限价房更为合适”的建议,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表示,鼓励并引导这一类具有稳定就业、有较强改变自身条件的能力的年轻家庭通过公租房来解决过渡性住房困难。上述负责人表示,本市出售型房源不会取消。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出售型保障房源将面向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老人、重度残疾人员、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等主要六类通过资格审核备案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配售。普通备案家庭轮候期间可以先选择公租房来过渡,有了经适房、限价房房源后,区县住保部门将通知被保障家庭进行意向登记,符合条件的家庭仍可以申请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