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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O中国陷违规命名风波 目前暂无统一回应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3-02-20 00:00:00   来源: 国际金融报    点击: 2731

 

SOHO中国陷违规命名风波 目前暂无统一回应

  SOHO中国涉嫌串通“房姐”洗钱风波未停,其企业名称“开曼群岛SOHO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又被指涉嫌违法违规。据媒体报道,日前,有律师身份的网友“郭蔚律师thu”在微博公开了一份申请书,要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SOHO中国企业名称中的“中国”二字去掉。申请人称,北京市工商局办公室以“投诉举报信要直接写给12315”为由拒收了申请,但自己已经再次寄送。于是,不久前陷入“洗钱门”的SOHO中国又卷入违规命名的风波。

  陷违规命名风波

  SOHO中国从卷入“房姐事件”后,一直处于多事之秋。先后被曝出帮“房姐”龚爱爱洗钱、泄露客户信息、向海外转移资产、纯外资企业身份、遭遇机构做空、高层涉嫌非法交易等一系列刺激眼球的事件,公司高层也一直处于接连澄清当中。而春节刚过,SOHO中国又卷入违规命名的风波。

  “郭蔚律师thu”在申请书中表示,“开曼群岛SOHO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名称涉嫌违反相关法规,“郭蔚律师thu”认为,“‘开曼群岛SOHO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二字,事先并没有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同意,至今也未取得国务院的追认,其名称不符合规定。”郭蔚援引199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公司名称冠以“中国”等字样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今后,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公司外,其他新设立的公司(包括其他各类经济实体)一律不得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申请书同时强调,SOHO中国违规命名,“既对公众造成了欺骗和误解,又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申请人有权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项之规定请求贵局作为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将‘开曼群岛SOHO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一名中的‘中国’二字去掉,以维护中国法律的尊严。”

  “郭蔚律师thu”将该申请书同时@给包括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等在内的相关人士,截至发稿前,一向借助微博发表观点的SOHO中国尚未就此事做出解释。

  暂无统一回应

  据了解,“郭蔚律师thu”和SOHO中国已经有纠纷。上月,“郭蔚律师thu”就潘石屹在建外SOHO小区8号楼“私自占有消防通道”向北京市消防局提出投诉。

  此外,在SOHO中国陷入“房姐”洗钱风波之时,有媒体报道称,潘石屹和SOHO中国CEO张欣正在忙着将资产向海外转移。随后张欣回应称自己本来就是外籍,使得“转移财产”的说法不攻自破,但同时也公开了SOHO中国纯外资企业的身份。

  一位资深律师向记者表示,SOHO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开曼群岛,公司名称由开曼群岛政府核准,北京市工商局无权要求其改名。但根据国际惯例,外商独资企业使用出资的外国或地区企业字号的,可以在名称中间加“(中国)”字样,所以“SOHO中国”应该改名为“SOHO(中国)”。

  时评人司马平邦也表示,鉴于SOHO中国实际为境外资本控股的上市企业,有责任向股民正确表述其公司性质,而现在的名称有误导股民和消费者之嫌,建议责其更改。

  截至日前,关于SOHO中国名称涉嫌违规一事已经成为热门话题,但一向在微博活跃的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和SOHO中国CEO张欣却未对此事予以置评。记者致电SOHO中国有限公司推广部相关负责人,该人士表示,公司已经知悉此事,但还未有统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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