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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房管部门回应产权“缩水”:相关手续是后补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3-02-26 00:00:00   来源:齐鲁晚报   点击: 2721

  天创国际城土地证当初的办理情况是怎样的?真正的规划用途又是什么?记者采访了福山区多个部门。

  规划部门:两栋公寓楼属于办公楼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福山分局一位负责人介绍,2003年左右,国土局出让了一块土地给该小区开发商,之后又陆续出让了几块土地给该开发商,该小区分批办了好几个土地证。记者提出查看小区的大土地证,该负责人说,具体情况要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回来后查询。

  在福山区规划局服务窗口,一位负责人介绍,规划部门下发给该开发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显示,审批的两栋公寓楼都属于办公楼,土地使用期限是40年。

  “至于开发商预售时在合同上是怎么填写的,我们并不知情,这应该属于预售监管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

  记者提出查看小区的规划设计方案等材料,该负责人说,相关资料已存档,查阅难度较大。

  房管部门:该小区一度没有备齐手续

  □事件回顾 开发商承诺:水电费物业费按低价收

  据了解,天创国际城103号公寓楼2006年就开始了预售,2007年年底交房。但开发商提供给记者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10年7月28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证件的办理日期是2009年年底。

  对此,福山区房管局办公室负责人说,该小区曾没有备齐手续,但现在小区所有的手续都已经补齐了,目前来说是合法的。

  福山区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说,购房合同是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自愿签订的,签订合同后房管局无法立即查看,到办理房产证时才会备份。“如果购房者怀疑开发商有欺诈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到法院起诉。”

  21日下午5点左右,山东天创集团有限公司一位自称马经理的女士致电记者介绍,天创国际城的土地分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两种,103号和206号两座公寓楼都是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为什么公寓业主购房合同上写着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马经理说,这确实是工作失误,小区既有住宅又有公寓,而且公寓只有两座楼,是工作人员疏忽填错了。之前负责小区项目的领导都已经调走了,当时的具体情况她也不十分清楚。

  “这件事对业主本身没有太大影响,我们已经向小公寓的业主许诺,水电费、取暖费和物业费都按照住宅的标准收取,不会增加他们的生活成本。”马经理说,公司目前正陆续给两栋公寓楼的业主每户交纳2000多元的煤气配套费,“住户太多,我们正在按楼层办理。”

  业主的产权变更诉求难实现

  多数业主希望讨回30年产权,这种诉求能否实现?有关方面回应:变更产权年限难度大,基本无望。

  两栋公寓楼的多位业主认为,既然合同明确了房屋产权的年限,他们就理所应当地向开发商讨回另外的30年产权。

  这一诉求能否实现?25日,山东天创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答复记者:变更产权年限是“不可能”的,土地用途无法随意变更,即使开发商有这样的想法,规划部门也不会同意。

  福山区规划局服务窗口负责人说,迄今为止,国家还没有出台有关土地使用年限变更的法律法规,业主向开发商讨回剩余30年产权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再者,规划部门监管的部门是建设单位,业主无权越过开发商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天创国际城的事件只是个例,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根据业主意愿随便调整土地用途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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