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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房网】消费者:应退还的2万余元拖5个月仍未给
华强广场 (论坛)公寓房屋窗子小、面积缩水,业主期盼得到解决。
济南市民付先生在华强广场公寓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办理交房手续时,交房通知书上显示的房屋面积比购房合同面积小1.36平方米。付先生屡次要求开发商退钱,至今未果。
2011年4月,付先生购买了华强广场公寓C栋12层楼一套商品房。一次性付清房款后,他与开发商华强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购房合同。付先生说:“购房合同上房屋的面积是58.17平方米。2012年11月底交房时,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少1.36平方米。按照规定,应把我多交的钱退还。但过去4个多月了,现在我也没拿到钱。”
付先生称,他以每平方米17401元购买的房子,房地产商应退还23665元。付先生去华强广场售楼中心要求退钱。他说:“我前后找过六七次,但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一直以各种理由不给我办理退款。一开始说要统一办理,让我填了一张表,我再次去的时候,他们说第一次填的格式不对,让我重新填写。后来又去找,他们说领导出差了,需要领导签字才行。我觉得他们一直拖延,态度也很不好。”
付先生说,他那层楼上有11套房子,有10套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面积。现在,10套房子都未办理退款。同时,付先生所购商品房的公摊面积达32%,他表示难以接受。
业主窗户问题一直没解决
3月15日,女报曾刊登《窗户太小屋里黑,这样的房子我咋住》一文,反映业主购房后遇到的问题。业主购买华强广场公寓C栋四层楼商品房,发现窗子太小,达不到国家标准。经调查,华强广场公寓楼上若干商品房窗子的面积没达到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7”的标准。华强广场售楼中心的经理回应,会积极与业主协商,尽快解决问题。
4月10日,女报记者联系当时反映问题的赵先生、王先生。他们说,在女报报道后他们与华强售楼中心经理冯先生谈过两次。“他说会给个解决方案,后来又联系不上了,给他打电话不接,去售楼处找也见不了面。”赵先生表示,他们要求开发商退钱并给予赔偿,如果对方不同意,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4月10日下午,女报记者联系了华强广场售楼中心一名姓杨的经理。她说:“我现在有事,一会儿再联系你。”女报记者又联系了一名姓冯的经理,他说:“办了手续就能退,我们没有拖延。”当想进一步询问其他问题的时候,他就把电话挂断了,后来多次拨打他的电话,对方一直不接听。到截稿前,杨女士也未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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