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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分配标准调整 外来工可享"市民待遇"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5-15 08:36:54   来源:山东商报   点击: 2054

    昨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获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年满25周岁的外来单身职工可配置一室户的成套住房,这意味着外来务工人员在公租房申请方面与济南市民享受一样的同城待遇。

  昨日,济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部门召开发布会,对济南首次公租房分配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的是分配标准,不是准入标准。”住房保障处副处长贾萌说,按照原政策规定,外来务工的单身职工无论是否年满25周岁,住房配置标准都为多人合租,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在实际的申请过程中,根据申请人的咨询,还有我们的调查,发现很多外来单身职工希望能有一个独立的私人空间,虽然在申请标准上没有什么限制,但是听说单身只能跟别人合租就放弃了申请。”贾萌说,尤其是在三大公租房租金标准公布后,大家一看一室户的租金也都在二三百元左右,很多外来单身职工觉得一人完全可以负担整套房子,因此希望能够入住一室户。

  应广大企业和外来单身职工的要求,房管局将外来单身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在改为:年满25周岁的外来单身人员在济有工作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或单位购买团体商业保险且在市区内无住房的,可申请一室户成套住房,也可申请一人一间或多人一间的住房。“因为外来务工人员的经济水平也分不同层次,需求也不同,有的人希望独自居住,有的人觉得租金还是比较高,希望和别人合租分担一下房租,这个都可以,看需求自行选择。”贾萌说,此次调整,意味着外来务工人员在公租房分配方面与济南市民享受“同城待遇”。

    公租房申请可分7步走

  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公租房申请分配分为领表、准备材料、(单位)初审、申请、(区房管局)审核、(市房管局)核准、摇号配租7个步骤。

    领表:网站即可直接下载

  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或家庭由工作单位统一到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和《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www.jnfg.gov.cn)下载。

  无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www.jnfg.gov.cn)下载。

    申请:一人不能同时申请多处公租房

  有济南市内六区户籍的,无论有无工作单位,均可以自己到户籍所在区申请。外来务工家庭和单身职工的申请必须由工作单位负责报送到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而拥有济南市集体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只要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如遇单位不帮助办理的情况,可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再到所在区房管局办理公租房申请手续即可。

   准备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工作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无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持有《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市级以上(含)劳模证明、见义勇为证书、革命残疾军人证、归侨侨眷证明等证件和证明的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上述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外来单身职工个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与单位签订的且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引进人才个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2)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的引进人才相关证明;(3)申请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分配:单位和个体申请者分配有差别

  单位配租:单位摇号后,单位内部自行分配

  由单位统一申请的,在分配房源时,按照“房源相对集中,预登记优先”原则,采取电脑摇号方式,根据房源项目定向摇号,确定单位选房顺序。据介绍,房源相对集中就是企业在选房子时先摇到号的也不能拣着好的挑,要整单元挑,不能分散挑;预登记优先就是在摇号分房时,要分成预登记和未预登记两组,前者优先摇号。

  摇号结果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单位可按照排序结果和分配标准选房。

  单位选房后,制定本单位分房方案,并经单位职代会通过,向获得配租资格的家庭或个人分房,分配结果报市保障中心备案并在单位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房源具备入住条件后,市保障中心与申请单位、申请人签订三方租赁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个人申请者采取电脑摇号排序的方式,根据房源项目定向摇号,摇号结果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可按照排序结果和分配标准进行选房。

  选房结果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房源具备入住条件后,申请家庭或个人与市保障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新闻链接一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表

  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或单亲家庭带一名异性子女的,配置二室户住房;家庭成员2人(含)以下,配置一室户住房。

  25周岁以上单身职工可配置一室户成套住房,也可配置一人一间或多人一间住房。

  25周岁以下单身职工住房配置为多人合租,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新闻链接二济南公租房申请已打破收入和户籍限制

  按照规定,申请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须为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下列家庭或人员: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的家庭和年满25周岁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员;非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由单位购买团体商业保险的外来务工家庭,以及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单身职工;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的引进人才。

  其中,引进人才的标准为政府部门备案认可的人才,如列入济南“百千万工程”的人员。

  同时,申请公租房的住房困难标准为,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家庭的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年满25周岁的单身人员和非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的外来务工家庭、外来单身职工以及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标准为在市内六区无住房。

  这也就意味着,济南公租房的申请已经取消门槛和户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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