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不签承诺书不予验收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5-02-10 08:37:06 来源:
菏房网 点击:
1993
(菏泽房产网)讯: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新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通知》),对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了建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等七方责任主体的职责。其中,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各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需签署授权书明确工程项目负责人,相关项目负责人应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将承诺书和授权书一并提交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未备案的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永久性标牌的设置是新规的另一个重点。《通知》要求,新建房屋建筑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铭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等七方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郑重声明:
- 1、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本网站信息,转载时请必须注明文章出处:菏泽房产网(菏房网),如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引用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菏泽房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保护菏泽房产行业原创内容版权,遵守互联网行业自律。
上一篇:公积金租房条件放宽六成受访者愿意提取
下一篇:1月楼市成交量环比收缩 土地市场量跌价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