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全国已有7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5-03-07 09:08:47   来源:菏房网   点击: 1969
  (菏泽房产网)讯: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以及副部长胡存智分别赴江苏省俆州市、山东省青岛市以及四川省泸州市(泸县)、重庆市长寿区向不动产权利人颁证。

  据了解,除了这4个地区之外,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黑龙江省林口县以及江西省崇义县等也向权利人(包括企业)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具体不动产登记工作主要在市、县一级,根据各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最新进展,全国有30多个市(州)、71个县(市、区)完成了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基本具备了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的条件。


郑重声明:
  • 1、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本网站信息,转载时请必须注明文章出处:菏泽房产网(菏房网),如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引用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菏泽房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保护菏泽房产行业原创内容版权,遵守互联网行业自律。

上一篇:房地产税出台的阻力在哪儿?
下一篇:不动产登记不会改变权利人已取得的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