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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8年 第 19 号
2018年 6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2018〕768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19.6988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牡丹区西城办事处李峨社区、民泰社区,李峨社区建设用地、李峨社区耕地、民泰社区建设用地、民泰社区耕地以南,李峨社区建设用地以西,重庆路、李峨社区建设用地以东,八一西路、李峨社区建设用地、李峨社区林地以北,总面积19.6988公顷,涉及西城办事处李峨社区、民泰社区土地。全部为建设用地,其中李峨社区总面积19.0153公顷,民泰社区总面积0.6835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普通商品房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 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市牡丹区2018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8〕 768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宋立 ;联系电话:5635638 。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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