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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考场在空闲时间应允许考生免费参观,并且不得收取所谓“场地适应”等各种服务费用。
考生在教练的组织下,到科目二考场熟悉场地如何收费?此次省公安厅的细则明确规定:免费!
《细则》指出,对在用考场考试能力不足或者服务半径无法实现全覆盖导致考场资源存在缺口的,交警支队车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考试供给能力进行评估测算,向当地政府提出考场建设需求,争取由县级政府投资建设考场。
考试前,考试员应当监督考场工作人员对考试车辆、考试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测试,清除与考试无关物品、标记,不得允许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确保考场及其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后,方可开展考试工作。
理论、科目二考场应当实行硬性物理隔离和封闭式管理。考试过程中,考场工作人员应当维护考场秩序,在考场入口处设置“正在考试”的公告标识,在群众休息和候考场所实时播放考试视频,接受社会监督。科目二考场应当在未安排考试时,允许考生免费参观场地。科目三考试路段应当满足交通流量、考试项目和里程等要求,设置考试路段标志和各考试项目的标志、标线。
考试结束后,考试员应当监督考场工作人员记录当日考场检查测试、运行管理、异常业务处置等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并断开考试专用网络联接。
考场不得强制收取考试适应性训练费、服务费等费用。考试车辆和考试系统不得用于驾驶训练。考场应当根据技术发展情况,推行考试系统最新技术模式,在用考场使用传感器等传统技术模式的,应当限期升级换代。新建考场和社会考场的考试系统应当全部使用差分定位等最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