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限行超标电动车 保障道路畅通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8-08-04 15:37:22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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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场关于整治菏泽市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新闻发布会全面开展。就市民关心的限行时间、限行路段的具体情况,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明确指出了超标电动车禁行区域与禁行时间。据了解,从2018年9月16号起,设定禁行路段:菏泽市区中华路(桂陵路至西安路)、长江路(桂陵路至西安路)、人民路(长江路至北外环路)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禁行时段为7:00至19:00;
自2018年10月16号起,设定禁行区域:南至长江路(含)、东至人民路(含)、北至黄河路(含)、西至西安路(含)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
自2019年1月1号起,扩大禁行区域:南至南外环(不含)、东至上海路(不含)、北至北外环(不含)、西至昆明路(不含)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
对违反规定、不听劝导,在禁行路段、时段、区域驾驶超标电动车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对依法扣留的车辆,不能够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不予发还。
目前我市城区电动车保有量已超过30万辆,其中,绝大多数电动三轮、四轮车不达标。未进入《公告》目录名单的车辆,不予登记挂牌。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冲闯信号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随意停车及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多发,极易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和伤亡交通事故的发生。本次整治力度之大, 旨在规范城区电动车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实现“电动车管理基本规范、电动车交通违法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电动车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通行能力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城市形象显著提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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