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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30多个村(社区)将被征收!还有9地块已被征收,将用于教育、商服、工业等用地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9-01-08 16:10:53   来源:菏房网   点击: 3357

2019年1月7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发布了最新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
涉及菏泽这30多个村(社区)的土地
具体内容如下:

曹县
曹县2018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

曹县青堌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用地

东明县

东明县2018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

郓城县

郓城县2018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

郓城县2018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

另外,菏泽信息港小编获悉
近日,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了
6则土地征收征后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菏泽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19年 第 2号

2018年12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R〔2018〕27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20.5129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苏道沟社区农村道路、古月社区耕地以南,古月社区耕地、迎春社区耕地以西,伊庙社区耕地、李大营社区耕地以北,苏道沟社区耕地以东,总面积17.4647公顷,涉及牡丹区牡丹办事处伊庙社区、金钟社区、古月社区、苏道沟社区、李大营社区、迎春社区土地。其中:伊庙社区土地3.5819公顷(耕地3.4640公顷、农村道路0.1179公顷);金钟社区土地6.5956公顷(耕地6.5108公顷、农村道路0.0848公顷);古月社区土地0.1914公顷(耕地0.1313公顷、农村道路0.0601公顷);苏道沟社区土地1.5740公顷(耕地1.4573公顷、农村道路0.1167公顷);李大营社区土地4.7564公顷(耕地4.6640公顷、农村道路0.0924公顷);迎春社区土地0.7654公顷(耕地0.6360公顷、农村道路0.1294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其他商服用地。

地块二:位于迎春社区耕地以南,古月社区耕地以西,古月社区耕地以北,迎春社区耕地以东,总面积3.0482公顷,涉及牡丹区牡丹办事处古月社区土地。全部为耕地。该地块土地作为其他商服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市牡丹区2018年第2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R〔2018〕27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5165890 。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19年 第 1号

2018年12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R〔2018〕22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6.6668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徐堽屯行政村耕地以南,徐堽屯行政村耕地以西,淮河路以北,徐堽屯行政村沟渠以东,总面积6.6668公顷,涉及牡丹区皇镇街道办事处徐堽屯行政村。其中:耕地5.9251公顷、林地0.3027公顷、农村道路0.2444公顷、沟渠0.1946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市牡丹区2018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R〔2018〕22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5165890 。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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