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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一区2地块挂牌出让,1地块拟被征收!附位置、面积、补偿标准...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20-08-29 17:18:13   来源:   点击: 3211
菏泽房产网(菏房网)讯:

8月28日

定陶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一则

挂牌出让公示

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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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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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24日,登录菏泽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205.171:10005/manage/dnl/index ),或直接登录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中的菏泽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版块,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按菏泽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活动。

三、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24日(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时间为准)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时间为准)。

四、申请人(单位)被列入土地市场诚信异常名录的,在参与土地竞买时,将被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按土地出让的起始价(底价)款全额收取竞买保证金。

(2)出让合同约定分期付款的,适当提高首期付款比例或缩短余款最迟缴纳期限。

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9月24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G191402A: 2020年9月17日10时至2020年9月26日16时

G190601B: 2020年9月17日10时至2020年9月26日16时

七、申请人(单位)被列入土地市场诚信黑名单的,禁止在当前行政区划范围内参与土地竞买,因竞买资格后审而竞得土地的,成交结果无效。

联系地址:定陶区学东路A段13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30—2568010

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8日

8月26日

发布一则土地拟征收公告

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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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供菏泽市定陶区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东临铁渠庙村耕地、建设用地,南临铁渠庙村耕地、林地,西临铁渠庙村林地、建设用地,北临铁渠庙村林地、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天中街道办事处铁渠庙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 》(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菏泽市定陶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涉及一个区片,为壹级区片每亩补偿7.1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12号)规定执行补偿。居民住宅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局会同菏泽市定陶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23日由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及其他建筑设施,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办事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吉祥             联系电话:0530—2568003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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