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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改善交通出行环境,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安全,自2022年3月14日起将城区以下道路确定为机动车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路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管路段
1、和平路(中山路至中华路)
2、兴仓路(兴仓路小学至人民路)
3、光明路(黄河路至淮河路)
4、府南路(长江路至武屯路)
5、平原路(育才路至和平路)
6、华英路(滨河路至永昌路)
7、和平路(滨河路至永昌路)
8、振兴路(滨河路至八一路)
9、长城路(长城路小学至京九铁路)
10、长沙路(丹阳路至长江路)
11、巢湖路(长沙路至广州路)
12、南京路(长江路至钱塘路)
13、双河东路(振兴路至天香路)
14、振兴路(黄河路至八一路)
15、华英路(双河东路至八一路)
二、严管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违反规定停放;
2、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3、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绿灯时不及时通行);
4、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5、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6、机动车频繁变更车道;
7、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8、违反规定掉头。
三、其他事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现场查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和群众举报等方式,在严管路段严查机动车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