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菏泽纪委通报!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22-08-13 17:56:32   来源:   点击: 3368
菏泽房产网(菏房网)讯:

234122.jpg

关于疫情期间违反纪律、履责不力

等典型问题的通报

 

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坚守岗位、共克时艰,经受住了疫情防控斗争的考验。但也有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履职履责不力,影响到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以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狙击战,现将近日发现、查处的部分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小留镇梨高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吴忠峰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问题。2022年8月1日晚7时许,吴忠峰无视疫情防控规定,召集有关人员聚餐并饮酒。晚11时许,吴忠峰在梨高庄疫情防控执勤卡点因拒绝群众邵某某进村,二人发生争执。后吴忠峰、邵某某来到小留镇政府,再次在镇政府院内发生激烈争执。期间吴忠峰言语粗暴,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8月9日,吴忠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牡丹街道办事处傲阳社区党支部委员刘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2年7月27日(星期三),刘战于午餐期间饮酒,并在当日下午的核酸检测外围秩序维护与群众宣传发动工作中缺岗,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8月12日,刘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部分街道、单位履责不力、整改流于形式问题。8月11日,牡丹区委书记尹茂林同志和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苏永忠同志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城区部分商铺场所码使用情况等开展调研检查,发现部分商铺无场所码、未悬挂四方责任监管公示牌、未严格执行测体温等要求、防疫物资储备不到位,牡丹区汽车总站无四方责任监管公示牌,有关工作人员日常监管引导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并召开相关街道、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调度会议,向与会人员反馈问题、督促即时整改到位。8月12日上午,区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检查“回头看”,发现以下问题依然存在,特对有关责任单位作出通报批评。

 

1、商铺防控措施不规范。双河路大上海美容美甲美睫纹绣用品批发商铺无人值守且无登记表、酒精、测温枪等防疫物资;电器电子配件城商铺工作人员不佩戴口罩。(属地责任:东城街道办事处)

 

2、商铺无四方责任监管公示牌或场所码。汇丰农贸市场无四方责任监管公示牌、内部商铺无场所码;牡丹区汽车总站无四方责任监管公示牌;牡丹区八一路雅迪电动车商铺无四方责任监管公示牌;古邑商城、新都汇及周边商圈大量商铺未张贴场所码;中原科技电器市场入口及内部商铺场所码形同虚设,未按照要求进门扫码,部分商铺场所码张贴错误。(属地责任:南城街道办事处、北城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部门责任:区市场监管局)

 

3、娱乐服务型场所开门营业。香格里拉大量美容美甲店无场所码、无四方责任监管公示牌,并开门营业;新都汇以及周边商圈的大量美容美甲店、八一路上部分采耳店及按摩店均存在正常营业现象。(属地责任:东城街道办事处、北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部门责任:区文旅局、区商务局)

 

4、部分商铺人员聚集。全区大部分理发店以及香格里拉“无限极”等商铺存在人员密集问题。(属地责任: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南城街道办事处、北城街道办事处;部门责任:区商务局)

 

行百里者半九十。当前,牡丹区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牡丹区委多次召开会议强调,绝不能有盲目乐观、疲劳厌战、懈怠松劲的情绪和念头,绝不允许举全区之力取得的防控大好局面付之东流、功亏一篑。

 

牡丹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为镜鉴,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全力防范化解疫情防控风险隐患。要认真落实区委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作风,充分认识设置场所码和四方责任监管公示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毫不懈怠、恪尽职守做好疫情防控日常监管工作,在非常时期担起非常之责、关键时候尽到关键之力。

 

牡丹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当前疫情防控大局,紧盯对区委要求部署置若罔闻、行动滞后、我行我素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疫情防控失职失责失察、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典型案例,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现房、准现房、特价房

尽在菏泽房盟团购中…

菏泽房盟团购微信!加好友需注明:购房或团购字样

报名咨询电话:0530-5361199

111.png



郑重声明:
  • 1、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本网站信息,转载时请必须注明文章出处:菏泽房产网(菏房网),如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引用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菏泽房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保护菏泽房产行业原创内容版权,遵守互联网行业自律。

上一篇:8月12日0时至24时,菏泽市无新增!
下一篇:菏泽城区公交部分线路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