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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2区县20个地块批准征收!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24-12-02 17:33:04   来源:   点击: 3226
菏泽房产网(菏房网)讯:

 
菏区征公告〔2024〕6号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4年11月4日,菏泽山高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牡丹区93.75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业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菏泽山高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牡丹区93.75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4〕463号)批准征收土地1.8615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1范围:杜胡同行政村耕地以东、杜胡同行政村耕地以南、杜胡同行政村耕地以西、杜胡同行政村耕地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杜胡同行政村。
  地块2范围:马沟行政村耕地以东、马沟行政村耕地以南、马沟行政村耕地以西、马沟行政村耕地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马沟行政村。
  地块3范围:郭吴朱行政村耕地以东、郭吴朱行政村耕地以南、郭吴朱行政村耕地以西、郭吴朱行政村耕地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郭吴朱行政村。
  地块4范围:马常寨行政村耕地以东、马常寨行政村耕地以南、马常寨行政村耕地以西、马常寨行政村耕地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马常寨行政村。
  地块5范围:马常寨行政村耕地以东、马常寨行政村耕地以南、马常寨行政村耕地以西、马常寨行政村耕地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马常寨行政村。
  地块6范围:耿庄行政村耕地以东、耿庄行政村耕地以南、宋庄行政村耕地以西、耿庄行政村耕地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耿庄行政村、宋庄行政村。
  地块7范围:张庄行政村耕地以东、张庄行政村耕地以南、张庄行政村耕地以西、张庄行政村耕地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张庄行政村。
  地块8范围:王集行政村耕地以东、王集行政村耕地以南、王集行政村耕地以西、王集行政村耕地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王集行政村。
  地块9范围:王集行政村耕地以东、王集行政村耕地以南、王集行政村耕地以西、王集行政村耕地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王集行政村。
  地块10范围:吴油坊行政村耕地以东、吴油坊行政村耕地以南、吴油坊行政村耕地以西、吴油坊行政村耕地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吴油坊行政村。
  地块11范围:潭上行政村耕地以东、潭上行政村耕地以南、潭上行政村耕地以西、潭上行政村耕地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潭上行政村。
  地块12范围:潭上行政村耕地以东、潭上行政村耕地以南、潭上行政村耕地以西、潭上行政村耕地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潭上行政村。
  地块13范围:洪堂行政村耕地以东、洪堂行政村耕地以南、洪堂行政村林地以西、洪堂行政村耕地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洪堂行政村。
  地块14范围:洪堂行政村耕地以东、洪堂行政村耕地以南、洪堂行政村耕地以西、洪堂行政村耕地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洪堂行政村。
  地块15范围:前王楼行政村耕地以东、前王楼行政村耕地以南、前王楼行政村耕地以西、前王楼行政村耕地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前王楼行政村。
  地块16范围:梨高庄行政村园地以东、梨高庄行政村园地以南、梨高庄行政村园地以西、梨高庄行政村园地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留镇梨高庄行政村。
 
  三、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牡丹区财政部门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足额拨付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足额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至所有权人银行账户。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批复文件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满10个工作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除法定情形外,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立宏,联系电话:0530-5379030。
  附件:菏泽山高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牡丹区93.75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02
菏区征公告〔2024〕7号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4年11月4日,鄄城铁路货运站项目一期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业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鄄城铁路货运站项目一期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鲁政土字〔2024〕465号)批准征收土地1.9117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1范围:胡集行政村建设用地以南,鄄城县阎什镇申魏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西,胡集行政村建设用地以北,鄄城县阎什镇申魏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胡集镇胡集村。
  地块2范围:鄄城县阎什镇闫集行政村农用地以南,胡集行政村农用地以西,胡集行政村建设用地以北,鄄城县阎什镇申魏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胡集镇胡集村。
  地块3范围:胡集行政村建设用地以南,鄄城县阎什镇申魏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西,胡集行政村建设用地以北,鄄城县阎什镇申魏庄行政村建设用地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胡集镇胡集村。
  地块4范围:胡集行政村建设用地以南,胡集行政村建设用地以西,胡集行政村建设用地以北,鄄城县阎什镇申魏庄行政村农用地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胡集镇胡集村。
 
  三、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牡丹区财政部门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足额拨付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足额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至所有权人银行账户。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批复文件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满10个工作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除法定情形外,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立宏,联系电话:0530-5379030。
  附件:鄄城铁路货运站项目一期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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